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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报告
  • 阅读:
  • 时间:2017-12-06
  • 作者:
  • 来源:市人防办
  • 2017年我办紧密结合人防工作实际,以做好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重点,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的要求,我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观念,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全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措施,及时掌握全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明确由秘书(法规)处负责法规政策的起草、制定和解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处,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和考核等具体工作。

    我办将完善政策、加强施工图审查质量评价、突出维护管理责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人防政策法规“五进”宣传教育工作等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年度法治工作列入各处室及各县(市、区)人防办考核目标内容,并在年底逐条对照,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区县(市)的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立法,着力完善制度

    今年3月,《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市政府237号令)通过以后,我办积极落实宣贯工作:及时对《办法》进行细化,出台了《关于明确人防工程相关行政审批及施工图审查事项的通知》(甬人防办通〔2017〕4号)和《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登记的通知》(甬人防办通〔2017〕5号)两个配套文件;5月份,结合512防灾减灾警报的发放,我办还专门印发了《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解读及问答)》白皮小宣传册。

    今年,我办继续根据《宁波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甬人防办通〔2016〕20号),随机抽查在我市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的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并及时反馈、公示抽查信息。在“双随机”抽查过程中,继续落实好信用评价、执法过程全记录等各项制度。

    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方面,结合自身业务需要重新聘请了法律顾问,扩大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范围,深化其参与决策的程度;在重大工程项目617工程前期工作中明确各项招标文件、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着力用制度保障、规范自身的决策行为。继续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合法性审查、登记等工作进行细化。

    三、加强执法,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市法制办和省人防办的要求,我办及时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自查,并报送了自查报告;同时,也组织了本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还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将评查范围扩大到了行政征收事项的归档材料,对本系统办事事项流程及文书档案的规范起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作用。

    继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全市在建人防工程项目,以工程建设过程各个环节为链条,对审批程序、落实人防相关政策情况、建设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进行了检查或检测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和下步工作打算,有力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各环节人防审批行为,促进了人防防护(化)设备生产、安装及监理等的质量行为,充分发挥了市一级人防主管部门的监管作用。

    四、加强服务,推进政务平台建设

    根据宁波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根据人防政策法规的调整,及时对政务服务网中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办事事项清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及时更新了政务服务网本部门事项。根据市编办、电子政务办的进度要求,按时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的落实、表单填报、更新等事项;积极推进“全程通办”事项的推行。

    今年,在《宁波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办出台了各项配套政策,着力抓好人防工程的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日常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化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细化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继续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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