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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人防综合体(暂名)
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阅读:
  • 时间:2021-04-27
  • 作者:
  • 来源:市人防办
  • 宁波市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人防综合体(暂名)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市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人防综合体(暂名)课题研究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10万元。

    标段划分:1个。

    服务期限:2021年8月底前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

    招标范围:宁波市结合轨道交通建设打造人防综合体(暂名)课题研究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超出上述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购买人的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的扫描件和购买人的联系方式发至邮箱93446000@qq.com,并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招标代理账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和招标文件费用后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及账号:宁波银行四明支行 2401012200012978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楼43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的媒体

    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74-89375413        

    招标代理:宁波工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4楼429室

        编:315040

     系 人:王工、陈工

        话:0574-875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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