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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2-06-09
  • 作者:
  • 来源:市人防办
  • 各区(县、市)及功能园区人防办,机关各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市人防办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2件,废止1件,现予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登记号

    颁布日期

    1

    关于收取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人防办通〔2007〕20号

    ZJBC41-2007

    -0002

    2007.05.29

    2

    关于开展人防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甬人防办通〔2020〕25号

    ZJBC41-2020

    -0001

    2020.12.31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登记号

    颁布日期

    1

    关于印发《宁波市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人防办通〔2012〕32号

    ZJBC41-2012

    -0001

    2012.09.28

    政策解读:《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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