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4月1日起,市国动办再出五项优化人防审批工作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体验度和满意度,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5个事项进一步减少办件材料,办事更加便捷。将5个办事事项中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改为内部调阅,取消《法人授权委托书》、《防空地下室分期(分地块)实施方案》,5个事项办件材料由32项减少为22项。
二是6个事项无需业主提供纸质材料,实现全程网办。厦门市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含地铁项目)兼顾人防需要审批等6个审批事项,由建设单位通过厦门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管系统)报送,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三是5个事项工程资料实现电子归档,绿色智能办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含地铁项目)兼顾人防需要审批、人防工程报废审批5个事项,采用电子归档形式,不再打印纸质材料存档,逐步实现人防工程资料电子单套归档。
四是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提高办件速率。试行对思明区、湖里区的新建项目出具《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联合技术审查意见》前提前介入服务,对人防相关专业图纸进行指导,避免设计失误,为加快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奠定基础,并结合推行情况适时推广到全市。
五是进一步服务重要重点项目,强化跟踪保障。加强重要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全面深入了解项目建设相关情况,进一步完善专人跟踪服务和窗口“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释和审批前业务指导,助力项目人防审批“再提速”和服务保障“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