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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
  • 阅读:
  • 时间:2025-04-15
  • 作者:
  • 来源:市国动办组织人事处
  • 2025年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十周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的浓厚氛围,市国动办以问答形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家安全”具体指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涵盖哪些领域?

    问:除了传统安全,国家安全还包括哪些方面?

    答:国家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体现,涵盖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16个领域,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三、公民在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是什么?

    问:普通群众如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做到: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5.不得非法持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等。

    四、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如何运行?

    问:国家如何统筹协调安全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五、国家安全教育如何开展?

    问:法律对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有何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学校、媒体、企事业单位均需承担普法责任。

    六、危害国家安全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问:若个人或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面临什么后果?

    答:根据情节轻重,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警告、拘留、罚款;

    2.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或死刑;

    3.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

    (本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整理,具体条款以法律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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