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办已完成《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有关各方意见,请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办。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0574-89181989,
邮箱:122538637@qq.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900号。
附件:《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指南(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宁波市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形成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全量排查、全面整治、全程闭环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保持人民防空工程良好状态。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RFJ01-2015)、《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标准》(DBJ33/T1309-2023)等规定,结合宁波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验收内容
主要涵盖土建、孔口防护、通风、给水排水、电气、标识标牌6个分部工程以及工程渗漏水、整体面层、防护门、过滤吸收器等17个分项工程;其他未涉及的事项可按维护维修实际调整验收内容。
二、验收组织
(一)检验批划分: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要点(附件1)对分项工程进行检验批划分;
(二)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行进场检验,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监理单位从旁复验;
(三)检验批检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检验批检验、出具检验结果,形成附件2;
(四)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单位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形成附件3;
(五)单位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维护管理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形成附件4、5、6。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单位工程验收,参与验收比例不少于排查发现问题工程数的30%。
若工程未委托监理单位,则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履行相应职责。
三、验收标准
(一)进厂检验:进场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焊工等)、职业资格证;材料备件需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二)检验批检验:主控项目均检查合格、一般项目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且其他检查点无严重缺陷。
(三)分项工程验收:所含检验批质量均验收合格且记录完整。
(四)分部工程验收: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五)单位工程验收: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四、验收管理
工程验收合格后,维护管理单位应将维护维修过程中形成的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维修项目清单及造价等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附件:1.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附件1: 人防工程维护维修施工质量验收要点 | ||||||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检验批 | 主控项目 | 检查方式 | 一般项目 | 检查方式 |
一、土建工程 | 1.1工程渗漏水维护维修 | 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1.1.1工程渗漏水维护维修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维修后应不允许渗漏水及明显湿渍。 |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 | 1.1.2防水混凝土应表面平整,无露筋、蜂窝、裂缝等缺陷 | 观察检查 |
1.1.3水泥砂浆、涂料防水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密实;无空鼓、裂纹、流淌、折皱等缺陷 | ||||||
1.1.4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的底板、墙板、顶板等渗漏处应封堵严实,表面与周围环境一致,无明显差异等 | ||||||
1.2整体面层维护维修 | 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1.2.1各种面层的材质、厚度、强度(配合比)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 观察,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1.2.2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且无空鼓和开裂 | 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 |
1.2.3面层铺设或维修后,工程表面质量应符合表面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纹、脱皮、空鼓等缺陷 | 观察,小锤轻击检查,泼水检查 | |||||
1.2.4集水井、地漏等周边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倒泛水、积水现象 | ||||||
二、孔口防护工程 | 2.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维护维修 | 每1樘为1个检验批 | 2.1.1零部件应齐全、无损坏;门扇开关轻便,闭锁启闭灵活 | 观察和手扳检查 | 2.1.5闭锁开关应标志正确、醒目,设备铭牌要素齐全、粘贴牢固;门扇支撑件配套、完好 | 观察检查 |
2.1.2钢筋混凝土门扇严禁有贯通裂缝、孔洞和露筋;钢门扇严禁有影响防护密闭功能的变形 | 观察、灯光检查 | |||||
2.1.3门扇关闭时密闭、不漏气;密闭胶条应安装牢固、平整,胶条接头符合要求;胶条弹性好,无老化、龟裂现象 | 观察、启闭检查 | 2.1.6传动机构、转动部件润滑良好 | ||||
2.1.4门框、门扇等金属件锈斑应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
2.2防爆波活门维护维修 | 每1樘为1个检验批 | 2.2.1零部件应齐全,无损坏 | 观察检查 | 2.2.4闭锁开关标志应正确、醒目,设备铭牌要素齐全、粘贴牢固;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胶板、胶垫涂滑石粉保护 | 观察检查 | |
2.2.2悬板启闭灵活,悬板关闭时与底座板贴合严密,松开后能自动复位;胶板、胶垫无老化、龟裂、变形、刷漆等现象 | 观察,启闭检查 | |||||
2.2.3门扇、门框等金属件锈斑应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
2.3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维护维修 | 每1组为1个检验批 | 2.3.1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开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平衡锤连杆应与穿墙管法兰平行,平衡锤垂直向下。 | 观察检查 | 2.3.4设备铭牌应要素齐全、粘贴牢固;转动部位应润滑良好;活门内外、橡胶密封圈、活盘等应洁净、干燥 | 观察检查 | |
2.3.2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在设计超压下应能自动开启,关闭后与风管法兰和无缝橡胶密封圈贴合严密;活门零部件应齐全、无损坏,橡胶密封圈无老化、龟裂;活盘等开关灵活、无卡阻。 | 观察,手扳检查 | |||||
2.3.3金属件锈斑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
2.4密闭穿墙管维护维修 | 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2.4.1密闭穿墙管埋设牢固无松动,外观完好;端部已套丝的穿墙管,密封盖帽齐全;穿墙管位于防护密闭门外侧且原设计有抗力片的管口,其抗力片应齐全、完好,安装牢固 | 观察检查 | 2.4.2套管、穿墙管无渗漏;套管、穿墙管及附件无锈蚀或锈点较少 | 观察检查 | |
2.5平战转换封堵构件维护维修 | 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2.5.1封堵板应完好、无缺损,配套零部件齐全完整;门槛槽、螺栓孔等应无变形、缺损 | 观察检查 | 2.5.3铭牌应要素齐全、粘贴牢固,螺栓孔涂黄油保护;钢结构构件表面应无明显凹面和损伤;存储封堵板及配套零部件的环境应良好,堆放有序。 | 观察检查 | |
2.5.2门框、门槛等金属件锈斑应打磨干净,防锈漆、面漆涂刷均匀一致、附着牢固,漆面无流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漆膜厚度符合要求 | 观察,灯光检查 | 2.5.4检查平战转换封堵构件是否列入平战转换,如已列入则该分项工程为合格 | 对照设计图纸和平战转换方案检查 | |||
三、通风工程 | 3.1风管及部件维护维修 | 以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3.1.1风管及部件应齐全、完好,连接紧密;无破损、开裂、漏风现象,密闭性能符合要求。 | 观察检查 | 3.1.3活动部件应润滑良好,启闭灵活,松紧适度,转动无卡阻、碰撞现象 | 操作检查 |
3.1.2风管支、吊架等金属件固定牢固,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支吊架无变形、无较大锈蚀;除锈涂漆色泽均匀,无漏涂。 | 检查涂料牌号、合格证及观察检查 | 3.1.4风管表面网格布应粘接牢固,光滑平整,无破损、开裂现象;风管及部件应清洁、干燥;风向、开关方向等标识清晰、正确 | 观察检查 | |||
3.2油网滤尘器维护维修 | 每一组为1个检验批 | 3.2.1对每块滤尘器作加固处理;安装时,滤尘器要平正,进出风方向应正确;框架应平整,固定牢固,滤尘器与框架贴合严密 | 观察检查 | 3.2.3支架、加固扁铁等金属件应面漆完整,无锈蚀 | 观察检查 | |
3.2.4油网滤尘器,其型号、规格、额定风量等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 | 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
3.2.2过滤丝网局部生锈、积尘过多或脏污的,需拆下清洗、浸油,并重新安装,确保气流通畅;严重锈蚀、或清除积尘后破损的,应更换油网滤尘器 | 观察检查 | 3.2.5设备与管路连接应不漏气,固定支架平正、稳定 | 观察检查 | |||
3.3过滤吸收器维护维修 | 每一组为1个检验批 | 3.3.1过滤吸收器的配件齐全、完好,摆放平正、有序;连接橡胶短管无老化现象;过滤吸收器未超过使用年限 | 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3.3.2过滤吸收器,其型号、规格、额定风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 观察检查 | |
3.3.3检查过滤吸收器是否列入平战转换,如已列入则该分项工程为合格 | 对照设计图纸和平战转换方案检查 | |||||
3.3.4过滤吸收器及支架应面漆完整,无锈蚀。过滤吸收器及支架应清洁、干燥;产品标识齐全、清晰 | 观察检查 | |||||
3.4通风机维护维修 | 每1个风机为1个检验批 | 3.4.1更换的通风机,与配用电动机的型号、规格、叶轮转向,安装法兰孔距等必须符合设计及原设备相关要求 | 产品合格证和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 3.4.4风机应表面清洁;铭牌、编号、进出风方向等标识清晰、正确;风机及支、吊架等无锈蚀;面漆涂刷均匀、附着牢固,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 | 观察检查 | |
3.4.2风机更换或维护维修后,应进行不少于2h 的运转检查;试运行时,进、排风正常,无异常声响 | 检查试运行记录或实际运行检查 | 3.4.5风机转动部件应润滑良好,转动灵活;电动脚踏两用风机及配件齐全、保养到位 | 观察和操作检查 | |||
3.4.3风机与基座、风管、电动机等连接紧固,密闭不漏风;软接段无老化、破损、漏风等现象;电气控制系统功能完好,运行正常,指示正确 | 观察和测试检查 | |||||
四、给水排水工程 | 4.1给水管道维护维修 | 以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4.1.1人防工程内有给水接口,并装有配套的防护闸阀 | 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 | 4.1.3防护闸阀、水龙头等配件质量合格,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朝向合理;维护维修后,阀门启闭灵活,无渗漏 | 手扳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 |
4.1.2管道、防护闸阀及其各种支架、吊架、托架等应齐全完好,连接牢固;管道不渗漏 | 观察检查 | 4.1.4管道、管件、防护闸阀、堵头、支架等金属件应无锈蚀,面漆附着牢固,无流坠、漏刷、等缺陷;管道及附属设施应表面清洁、无杂物;管道类型、流向,阀门开关方向等标识正确、清晰 | 观察检查 | |||
4.2水泵及集水井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4.2.1水泵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尺寸、安装孔位、进出水接口等必须与原设备相一致 | 观察和尺量检查 | 4.2.3水泵能正常启停,抽排水合格;刷漆部位涂刷均匀、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现象 | 观察检查 | |
4.2.2水泵应电气控制可靠;运转时仪表指示准确,水泵的性能、噪音等符合要求 | 现场操作和测量检查 | 4.2.4集水井内无杂物,盖板安装平整、安全可靠,严重锈蚀的应更换 | 观察检查 | |||
4.3防爆地漏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4.3.1防爆地漏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5mm~10mm,并有1%的坡度坡向地漏;防爆地漏为不锈钢;防爆地漏平时处于开启状态位,战时处于密闭状态位 | 观察检查 | 4.3.3防爆地漏应内外清洁、无杂物;金属件无锈蚀 | 观察检查 | |
4.3.2防爆地漏配件齐全完好,转动灵活;开启时排水效果好 | 试水试验和观察检查 | |||||
五、电气工程 | 5.1动力照明配电箱(柜)维护维修 | 每1个为1个检验批 | 5.1.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动作灵活、运行正常,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 观察检查 | 5.1.3柜、箱检查符合: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柜、箱相互间,及与接地极等连接可靠、牢固 | 观察检查 |
5.1.2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配件齐全,仪表、指示灯显示正常,内部线路整齐、连接紧密,控制可靠,运行良好;控制箱安装牢固;灯箱和呼叫按钮安装牢固、运行正常 | 5.1.4柜、箱等应无锈蚀;漆面完整,无漏刷、气泡、混色等缺陷;内外清洁、干燥;设备铭牌、编号等标识清晰、正确 | |||||
5.2照明灯具维护维修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5.2.1灯具及配件齐全,固定牢固,工作正常,照度符合要求 | 观察检查 | 5.2.2更换的灯具,尽量与原规格型号相一致;灯具及配件内外清洁,无积尘、杂物 | 观察检查 | |
六、标识标牌 | 6.1标识标牌 | 每1个防护单元为1个检验批 | 6.1.1标识标牌安装,不应破坏人防工程防护设施,降低工程防护能力;喷涂标识,不应覆盖其他标识;标识标牌的制作样式、尺寸及材质,安装位置、数量,标注的内容要素信息等应符合标准要求 | 尺量,观察检查 | 6.1.2标识标牌应安装牢固,无倾斜、破损、变形、变色、遮挡等现象;标牌表面应清洁,字迹清晰;标识图案、文字、位置及颜色应正确清晰,表面洁净 | 观察检查 |
附件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 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分部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检验批容量 | |||||||||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项目 负责人 | 检验批部位 | |||||||||
验收依据 | |||||||||||
主 控 项 目 | 验收项目 | 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 实际检验数量 | 检查记录 | 检查 结果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一般 项 目 | 1 | ||||||||||
2 | |||||||||||
3 | |||||||||||
4 | |||||||||||
施工单位 检査结果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 验收结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附件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 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数量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质量)负责人 | ||||||
分包单位 |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 分包内容 | ||||||
序号 | 分项工程名称 | 检验批数量 | 施工单位检査结果(合格数) |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质量控制资料 | ||||||||
观感质量检验结果 | ||||||||
综合验收结论 | ||||||||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m2) | ||||||||
施工单位 | 技术负责人 | 开工日期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完工日期 | |||||||
序号 | 项目 | 验收记录 | 验收结论 | ||||||
1 | 分部工程验收 | 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及设计规 定 分部 | |||||||
2 |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 共 项,经核查符合规定 项 | |||||||
4 | 观感质量验收 | 共抽查 项,达到“好”和“一般”的 项,经返修处理符合要求的 项 | |||||||
5 | 综合验收结论 | ||||||||
参 加 验 收 单 位 | 维护管理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单位工程验收时,验收签字人员应由相应单位的法人代表书面授权。
附件5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 | 施工单位 | ||||||
序号 | 项 目 | 资料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核查 意见 | 核查人 | 核查 意见 | 核查人 | ||||
1 |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 |||||
2 |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 | ||||||
3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 | ||||||
1 | 土建 工程 | 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 ||||||
3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孔口 防护 | 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防护门防密门密闭门使用性能检测记录 | ||||||
3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给水 排水 |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管道、设备严密性试验记录 | ||||||
3 | 地漏试水记录 | ||||||
4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通风 工程 |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通风系统测试记录 | ||||||
3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 | 电气 工程 |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 |||||
2 | 设备调试记录 | ||||||
3 |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年月 日 年 月 日 |